头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公文 > 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连州市招商引资项目遴选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2-09 16:15:36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QYLZ2021002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连州市招商引资项目遴选评审办法(试行)》业经十五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和市委十三届常委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连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


  连州市招商引资项目遴选评审办法(试行)

  根据清远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招商引资项目遴选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清商务〔2020〕4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连州市招商引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引入管理,全面提升招商引资工作质量,推动全市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拟投资我市的新增建设用地和盘活存量土地、厂房的二、三产业项目,农业、纯房地产、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类项目不包括在内。其它类型投资项目各镇乡、园区可根据实际参照执行。

  二、引入原则

  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我市的产业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其它相关规划要求,相关指标达到本办法相关要求(属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的项目,相关标准可另行商议)。

  三、产业导向

   突出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重点和方向,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全力打造优势主导产业 。重点发展非金属矿原矿生产基地以及下游高端产业、绿色食品加工、皮革制品制造、现代物流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日化、新能源、新材料、民族医药)、机械制造、家居建材制造产业等产业,着力突出产业“建链、固链、强链、补链”,推动形成产业集聚优势。

  四、引入要求

  (一)生态环境准入要求: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或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限值以及总量控制要求。

  (二)安全生产要求:申请引入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等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其安全设施设备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投入产出要求:

  1.投资规模:对于一般的工业项目,投资规模须达到3000万元以上,对于食品加工、家具、新兴产业等,经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投资条件。对于非工业类的项目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须达到3000万元以上。

  2.投资强度:一般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强度不低于80万元/亩;商务服务业投资强度不低于520万元/亩

  3.单位土地产值/营收:工业项目达产/完全运营后不低于350万元/亩。

  4.单位面积创税额:达产/完全运营后单位土地面积年度上缴税收额,不含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不低于20万元/亩工业项目。

  五、优先引入项目

  优先引入符合引入基本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投资项目。

  (一)《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鼓励类”的项目。

  (二)投资主体是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100强、优质上市公司、央企及行业龙头企业的鼓励类投资项目。

  (三)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单体制造业项目。

  (四)在我市设立企业总部或将企业总部搬迁至我市的项目。

  (五)投资主体是驰名商标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

  (六)研发能力强,行业内核心技术新,研发团队人数占总用工人数30%以上,或项目带头人具有博士以上学历的项目。

  (七)有经认定的博士(后)工作站、省级以上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项目;团队核心成员系海外或省级以上领军人才的项目。

  (八)新增用地少、单位产值高、税收贡献大的增资扩产的项目。

    (九)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装配式骨干企业和生产基地。

  (十)其他对我市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带动效应并经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同意优先引进的项目。

  六、禁止引入项目

  (一)国家产业投资目录“禁止类”的项目。

  (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规定禁止准入的项目。

  (三)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保以及其他方面不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项目。

  (四)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引进的其他行业及项目。

  (五)相关指标达不到本办法基本要求的项目。

  七、招商项目遴选及评审

  (一)评审机构

  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招商选资和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组长、副组长授权)根据招商项目实际不定期主持召开全市重大招商项目工作会议,切实加强对全市重大招商项目的分析研判,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招商项目落户过程中遇到的选址、用地、融资、用工等困难和问题,推动项目快速落地。

  (二)遴选、评审程序

  1.项目受理

  投资主体向拟落户地(镇乡人民政府、工业园管委会或者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投资申请,由各镇乡人民政府、工业园管委会或者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项目引入要求对投资项目资料按照项目引入要求进行受理遴选。

  注:提交材料包括《连州市招商项目遴选申报表》及相关支持材料(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等)。

  2. 项目审核

  项目由落户地(镇乡人民政府、工业园管委会或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项目的具体洽谈。一般项目通过落户地的审核并征求市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环保、财政、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可行后即可落户建设;特殊项目(如高新技术项目、专利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进行审核;投资额1亿元以上(含1亿元)或用地面积100亩以上的项目,则必须经连州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连州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参照清远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招商引资项目遴选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清商务〔2020〕46号)文件执行。

  3.项目备案

  审核通过后,按以下类别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或备案。

  (1)对投资总额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的项目,落户地(镇乡人民政府、工业园管委会或者相关职能部门)须报连州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备案;

  (2) 对投资总额1-3亿元(不含3亿元)的项目,落户地(镇乡人民政府、工业园管委会或者相关职能部门)须报连州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备案,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须报清远市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对投资总额3亿元以上(含3亿元)的项目。须提交清远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审批。

  (4)对投资总额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须提交清远市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初审后报组长审批。

  (三)有关要求

  只有经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审批通过、或已向领导小组备案等三种情况之一的项目,各镇乡人民政府、工业园管委会或者相关职能部门才能与项目投资方签订正式项目投资协议书,才可纳入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认定范围。

  八、项目跟进服务及监督管理

  (一)对所有按规定程序经遴选评审引入的投资项目,拟落户镇乡人民政府、工业园管委会或职能部门必须与项目投资方签订正式项目投资协议书。项目投资协议书内容必须包括与遴选评审时项目方承诺相一致的项目内容,动工及投产时间、投资强度、达产产值、税收贡献等指标以及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监管责任等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参照清远市印发的《项目投资协议书(范本)》并结合实际进行制定。各镇乡人民政府、工业园管委会或职能部门负责对签订项目协议书的最终审核,并于项目投资协议书签订后15日内将扫描件报至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案。

  (二)对经遴选评审拟引入的优先引进类项目,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工业园管委会要加强跟踪服务,设立项目服务绿色通道,为项目投资审批、供地、报建等事项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各地镇乡人民政府、工业园管委会或职能部门要敦促项目投资方按照项目投资协议约定推进项目,确保项目建设按进度完成,并不定期向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项目进展以及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本办法自2020年  月  日起实施,试行期2年,相关法律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附件:1.连州市招商项目遴选申报表

  2.连州市招商项目遴选、评审审批表

  3.连州市招商项目备案表


  附件1

  连州市招商项目遴选申报表

  (投资方填报)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网址:                        

  连州市招商项目遴选申报表

  (投资方填报)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投资项目名称


  企业性质

  □外资    □国有   □民营    □其他       

  行业类别


  投资总额


  法定代表人


  项目用地面积

  亩

  计划动工时间


  计划投产时间


  计划达产/完全运营时间


  经营范围及

  主要产品


  引入基本

  要求

  1、生态环境准入要求: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或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限值以及总量控制要求。(是□     不是□)

  2、投入产出要求:

  项目所在县区或功能区(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是否符合要求:符合□     不符合□

  单位产值:              万元/亩          是否符合要求:符合□     不符合□

  单位税收贡献:        万元/亩          是否符合要求:符合□     不符合□

  优先引进项目

  1、《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是□ 不是□)

  2、投资主体是否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行业100强、优质上市公司、央企及行业龙头企业的鼓励类投资项目。(是□     不是□)

  3、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单体制造业项目。(是□     不是□)

  4、在我市设立企业总部或将企业总部搬迁至我市的项目。(是□     不是□)

  5、投资主体是驰名商标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是□ 不是□)

  6、研发能力强,行业内核心技术新,研发团队人数占总用工人数30%以上,或项目带头人具有博士以上学历的项目。(是□ 不是□)

  7、有经认定的博士(后)工作站、省级以上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项目;团队核心成员系海外或省级以上领军人才的项目。(是□ 不是□)

  8、新增用地少、单位产值高、税收贡献大的增资扩产项目。(是□ 不是□)

      9、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装配式骨干企业和生产基地。(是□ 不是□)

  禁止引入项目

  1、国家产业投资目录“禁止类”的项目。(是□ 不是□)

  2、《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规定禁止准入的项目。(是□ 不是□)

  3、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保以及其他方面不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项目。(是□ 不是□)

  4、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引进的其他行业及项目。(是□ 不是□)

  5、相关指标达不到本办法基本要求的项目。(是□ 不是□)

  受理机构

  遴选意见

                                                                  (盖章)

  附件2    连州市招商项目遴选、评审审批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投资项目名称


  企业性质

  □外资    □国有   □民营    □其他       

  行业类别


  投资总额


  法定代表人


  项目用地面积

  亩

  计划动工时间


  计划投产时间


  计划达产/完全运营时间


  经营范围及

  主要产品


  引入基本

  要求

  1、环保准入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严控区,符合清远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即“三线一单”)要求,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限值以及总量控制要求,确保满足国家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管理要求。(是□     不是□)

  2、投入产出要求:

  项目所在县区或功能区(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是否符合要求:符合□     不符合□

  单位产值:              万元/亩          是否符合要求:符合□     不符合□

  单位税收贡献:        万元/亩          是否符合要求:符合□     不符合□

  优先引进项目

  1、《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是□ 不是□)

  2、投资主体是否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行业100强、优质上市公司、央企及行业龙头企业的鼓励类投资项目。(是□     不是□)

  3、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单体制造业项目。(是□     不是□)

  4、在我市设立企业总部或将企业总部搬迁至我市的项目。(是□     不是□)

  5、投资主体是驰名商标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是□ 不是□)

  6、研发能力强,行业内核心技术新,研发团队人数占总用工人数30%以上,或项目带头人具有博士以上学历的项目。(是□ 不是□)

  7、有经认定的博士(后)工作站、省级以上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项目;团队核心成员系海外或省级以上领军人才的项目。(是□ 不是□)

  8、新增用地少、单位产值高、税收贡献大的增资扩产项目。(是□ 不是□)

      9、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装配式骨干企业和生产基地。(是□ 不是□)

  禁止引入项目

  1、国家产业投资目录“禁止类”的项目。(是□ 不是□)

  2、《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规定禁止准入的项目。(是□ 不是□)

  3、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保以及其他方面不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项目。(是□ 不是□)

  4、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引进的其他行业及项目。(是□ 不是□)

  5、相关指标达不到本办法基本要求的项目。(是□ 不是□)

  项目拟落户地

  评审意见

                                                                  (盖章)

  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审批意见


  附件3            连州市招商项目备案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投资项目名称


  企业性质

  □外资    □国有   □民营    □其他       

  行业类别


  投资总额


  法定代表人


  项目用地面积

  亩

  计划动工时间


  计划投产时间


  计划达产/完全运营时间


  经营范围及

  主要产品


  引入基本

  要求

  1、环保准入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严控区,符合清远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即“三线一单”)要求,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限值以及总量控制要求,确保满足国家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管理要求。(是□     不是□)

  2、投入产出要求:

  项目所在县区或功能区(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是否符合要求:符合□     不符合□

  单位产值:              万元/亩          是否符合要求:符合□     不符合□

  单位税收贡献:        万元/亩          是否符合要求:符合□     不符合□

  优先引进项目

  1、《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是□ 不是□)

  2、投资主体是否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行业100强、优质上市公司、央企及行业龙头企业的鼓励类投资项目。(是□     不是□)

  3、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单体制造业项目。(是□     不是□)

  4、在我市设立企业总部或将企业总部搬迁至我市的项目。(是□     不是□)

  5、投资主体是驰名商标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是□ 不是□)

  6、研发能力强,行业内核心技术新,研发团队人数占总用工人数30%以上,或项目带头人具有博士以上学历的项目。(是□ 不是□)

  7、有经认定的博士(后)工作站、省级以上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项目;团队核心成员系海外或省级以上领军人才的项目。(是□ 不是□)

  8、新增用地少、单位产值高、税收贡献大的增资扩产项目。(是□ 不是□)

      9、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装配式骨干企业和生产基地。(是□ 不是□)

  禁止引入项目

  1、国家产业投资目录“禁止类”的项目。(是□ 不是□)

  2、《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规定禁止准入的项目。(是□ 不是□)

  3、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保以及其他方面不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项目。(是□ 不是□)

  4、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引进的其他行业及项目。(是□ 不是□)

  5、相关指标达不到本办法基本要求的项目。(是□ 不是□)

  项目拟落户地

  评审意见

                                                                   (盖章)


连州市招商引资项目遴选评审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footer底部